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南工委发[2015]4号
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
学科学部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南京工业大学学科学部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南京工业大学学科学部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要求,稳步推进学科学部制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学术组织活力、推动校际资源整合、打破院系学科壁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科学部制改革工作紧紧围绕“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密切追踪学科发展前沿,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以物理科学为代表的基础学科、以生命科学为代表的前沿学科、以信息科学为代表的应用学科、以管理科学为代表的人文学科,紧紧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进基层学术活力,完善内部组织架构,优化学科资源配置,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学科制度,形成管理科学、创新高效、竞争开放、质量一流的新型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有利于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学科学部制改革按一级学科为主线组建学部,每个学部至少覆盖2个及以上一级学科领域,以学科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打破学科壁垒,促进交叉融合,开拓新的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重大发展战略。
2、有利于实现资源整合优化。学科学部制改革首要任务是对人、财、物等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和重新组合,有利于集聚财力资源,有利于实现图书文献资料、信息资源、仪器设备等学科资源的共建共享。
3、有利于整合凝聚学科队伍。学科学部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术机构及其功能,落实“教授治学”原则,激发基层学术组织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汇聚高层次领军人才,提高整体效益和水平。
4、有利于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学部制改革有利于推进跨学科教学,整合教育教学资源,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在学科交叉的氛围和环境中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实现按学科大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三、学部的设置及功能
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我校学科学部制改革工作。第一阶段进行学部试点,在现有“八大学科群”基础上,进行学部制改革试点工作(2015~2017);第二阶段进行学部运行,逐步向更高层次的学部过渡(2018~2022);第三阶段, 2023年以后,开创“综合性”学科发展的新局面。
(一)学部设置
1、学部设主任1人,可配置学部副主任1~2人。学部主任、副主任由校长或校学术委员会提名,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校长任命。任期5年。
2、学部设学部委员7~9人。学部主任主持学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学部重要事项。学部委员由学部主任提名,由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学术委员会批准。
3、学部可配备秘书1~2人,挂靠某所辖主干院系,处理学部的日常事务。
(二)学部职责
1、制定本学部学科发展规划,审定所辖院系的学科发展规划。
2、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博导、教授、副教授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负责组织上述工作的评审推荐。
3、审核所辖院系的教师培养与引进计划。
4、根据学校本科生培养整体规划,组织所辖院系的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论证。
5、审核所辖院系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决定学校下达的所辖院系研究生招生名额再分配,审核硕士学位,初审博士学位。
6、统筹省级以上重大学科项目、科研项目与学科基地的申报、执行与评估。
7、统筹学校给予学部的办学资源,协调所辖院系相关工作的开展。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学院(系)职能
1、贯彻学部工作要求,拟定本院系学科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年度计划。
2、制定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实施教学任务,进行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的管理与考核。
3、负责本院系人才队伍建设,推荐并初审各类引进人才。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推荐权。
5、组织本院系的科学研究工作。
6、组织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
7、掌握并调配本院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事务经费及其它资源。
8、负责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9、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社团。
10、完成学校、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