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组织机构 >> 正文

体育部教学督导制度

[发表时间]:2010-05-28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9-06-28

一、督导工作职责

1.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听课,了解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情况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反馈本科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现状。

2.督查教师的课堂教学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分析、研究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向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提供教学信息,协助领导把好教学质量关,为建立健全体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3.反映广大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学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发现和培养青年教学骨干,通过组织教学观摩课、现场点评等手段和方法,对他们的教学水平予以鼓励,促进提高,对他们的教学经验予以推广。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当的青年教师给予重点的帮助和指导,使其尽快提高教学水平,胜任教学工作。

5.督导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了解教学改革的趋势与要求,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规定、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提出批评,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反映。

二、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要求

1.平均每人每周听课以4学时为宜,随机听课和有针对性听课相结合,常规听课和期中教学检查听课相结合,课后认真填写听课纪录表,期末装订成册交体育部,作为教学管理档案留存。

2.及时向部有关领导汇报阶段教学情况。如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立即反映,以便及时解决和处理。

3.依靠督导小组集体力量,发现和重点培养若干名青年教学骨干,以顺利实现骨干教师的新老交接。

4.督导员的听课结果,将作为考核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5.期末应提交本学期督导员工作总结。

三.教学督导员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1.以听课为主要工作方式,必要时可与任课教师、部领导座谈,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

2.督导员可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学生交谈,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必要时可召开学生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

3.还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有针对性地了解教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