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理论考卷命题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理论考试的效度和信度。命题人员在命题中应坚持科学性、求实性、互补性、公平性、和导向性。也就是说,试题的难易程度、区分程度、覆盖面、试卷中的各种题型的比例、分数分配评分标准等因素对考试结果有直接影响。因此在命题中对考试命题必须做出一些要求。
根据教育心理学家的理论研究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就专项、基础理论考试而言,命题应符合以下几点:
(1)试题的选材抽样应具有代表性,能覆盖考试内容的全部或主要内容;
(2)试题的表述必须用词恰当,表意确切明了,文字简练;
(3)出题要灵活、新颖,不是单纯考查考生对体育基本知识的记忆,而且要考查对概念、原理的应用;
(4)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不得含有本试题或同卷其他试题的答案线索;
(5)试题的难易程度应该按考试目标要求和考生一般水平设计适度,试题的难易程度是指试题的难度大小和各种难度试题的比例梯度;
(6)试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没有争议的,而且有利于客观评分;
(7)所命试题,原则上不能存在与教材、公开印发的复习资料、教参资料中有完全相同的文字表述,也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有关书刊、材料中的试题;命题题量应是所需题量的2-3倍,以备选用。
(8)命题人员对样题应做到严格保密,不能透露样题的任何内容、范围及所属知识点。
(9)样卷书写工整,无差错,格式规范(用碳素墨水,按高考格式书写)。
(10)样卷及答案应按时交齐。
(11)试卷题型按照我部每学期实际情况,由体育部统一制定,分值分布与授课课时成正比。
(12)题量适当,难易适度,试题易、中、难比例大致为5:3:2,难度系数在之间,覆盖面广,内容准确、科学,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13)要制订合理的评分标准,评分力求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