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2003年《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岗位聘任与校内津贴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南工大人(2003)29、30、31号文件精神,通过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编制管理,增强岗位意识,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加快我部学科建设步伐,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保证我部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和实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责定岗,以岗定酬。
2、坚持财力集中的原则,使可分配的资源共同支撑这次实施分配改革。
3、重点支持学科建设、基础研究和教学工作,对在科研、论著及运动竞赛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4、坚持“三公开”的原则,即岗位公开、职责公开、聘任公开。
5、在实行岗位聘任制和相应的岗位津贴的同时,进一步倡导以事业为重,提倡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促进团结与协作,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岗位制度。根据学校“十五”期间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分别设置岗位,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和要求的不同分级设岗,明确各级岗位的聘任条件和职责任务,依照程序实行岗位聘任。
(二)实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由基础工作津贴(教学、群体、竞赛、科研)和业绩津贴(竞赛、科研)两部分组成。岗位津贴以岗位聘任为依据,根据各岗位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和业绩量核算发放。
(三)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岗位津贴挂钩,与再次聘任挂钩。
(四)完善专项奖励制度,对教学、科研、论文、著作、竞赛等突出工作业绩实行专项奖励。
三、 岗位设置及聘任
(一)教师岗位
按照学校我部实际情况及南工大人(2003)31号文件精神,我部教师岗位设5---11级。体育部根据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数按各级分别设高、中、低三档,各档人数按2:5:3的比例设置。具体按《体育部教师系列5---11级岗位的上岗条件及其职责任务》执行。
(二)党政管理人员岗位
按照学校核定的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职数,按学校党政管理人员上岗条件和职责任务聘任。
(三)工人岗位
按照学校核定的工人岗位职数,由体育部制订工人岗位上岗方案,进行公开聘任。
四、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一)、教师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1、教师岗位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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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见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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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津贴(元) |
2400 |
2100 |
1700 |
1500 |
1400 |
1300 |
1200 |
1100 |
1000 |
800 |
2、各岗位人员必须每年完成504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3、超工作量部分的课时费按30元/学时的标准进行补贴。
4、病、事假按30元/学时的标准扣除,补发给代课教师。
5、并班上课按15元/学时的标准进行补贴,被代课者仍按30元/学时的标准扣除。
6、个人所完成的科研工作,按学校业绩津贴标准进行补贴。
7、体育部每年将给予完成科研工作的教师一定的奖励。(具体详见《体育部科研工作管理条例》)
8、为了照顾老教师,适当减少工作量及劳动强度,年满55周岁以上的男教师、年满50周岁以上的女教师经本人书面申请每周可减少一个班的教学工作量。可视为达到聘岗要求的教学工作量。
9、见习岗位人员见习期满,年终考评合格后,第二年可申请竞聘11岗。
(二)兼职人员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兼职人员按教师岗位进行聘岗。兼职人员的津贴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党政管理人员津贴实施办法
参照学校党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
(四)工人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1、体育部工人岗位的年津贴标准为5400元/年。
2、年终考核合格以上者岗位津贴全额发放;考核优秀者增加年津贴的20%作为奖励;考核基本合格者扣除年津贴的20%;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将在下一年实行缓聘直至解聘。
(五)体育部学期考核津贴实施办法
体育部教职员工每人每学期有600元的学期考核津贴。在每学期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1、学期结束时,凡不按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者,按每推迟一天50元的标准扣除。
2、凡部门、教研室会议、分会组织的业务学习缺席者,每人每次扣60元。
3、体质检测、校运动会等校、部大型活动缺席者,每人每单元扣100元。
(六) 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按照学校(2003)29号文规定执行。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体育部考聘委员会的组成
体育部岗位考核与聘任委员会由部领导及教师代表等9人组成。体育部主任担任部考聘委主任。
(二)体育部考聘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本部5--11级岗位的设置方案及聘岗条件。
②、评定5--11级岗位的聘任人选。
③、负责管理岗位、工人岗位的评聘工作。
④、仲裁处理岗位聘任中有争议、弄虚作假和明显不公的情况。
⑤、考聘委成员负有保密责任,除按规定公布和考聘委授权公开的内容外,会议讨论的任何情况均视为保密范围。
六、聘任程序
体育部岗位考聘实行部评聘制。
1、公布方案:体育部考聘委员会公布审核通过的各级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职责及上岗条件等。
2、个人申请:应聘5至11级教学岗位人员对照各级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岗位聘任申报表》,提出申报级别以及在聘期内对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目标及完成任务的承诺。同时,递交近三年来的个人主要业绩一览表(附软盘)。体育部以一定方式公示,接受监督。
3、述职报告:
(1)申报5至7级副教授岗位的人员应在体育部考聘委员会召开的副教授以上人员参加的述职报告会进行述职,竞争上岗。述职报告结束后,进行民意测验,测验结果作为体育部考聘委决定考核结果和新一轮聘任级别的参考依据。
(2)申报7级讲师至见习助教岗的人员应在体育部考聘委员会召开的述职报告会上进行述职,竞争上岗。述职报告结束后,进行民意测验,测验结果作为体育部考聘委决定考核结果和新一轮聘任级别的参考依据。
(3)申报管理岗位、工人岗位的人员应向体育部考聘委员会述职。
4、评聘表决:体育部考聘委在评聘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结果及新一轮岗位聘任级别。
5、聘期为3年。
七、其它不尽事宜,以南工大人(2003)29、30、31号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