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教职工的培养目标和目的
1、青年教师是我部教师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应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使青年教师较快地掌握教学规律,真正过好教学第一关。
2、充分调动我部青年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最大程度地关心、支持、参与我部的教学、科研、竞赛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为我部的教学、科研、运动队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多做贡献。
3、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改善教学条件、科研环境来吸引、稳定青年教职工队伍。
4、做好我部青年教职工的专业培训、进修和提高工作,是我部快速、稳步发展的有力保证。
二、青年教师首次开课的管理
1、申请资格
(1)必须参加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培训(岗前培训),取得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培训中心的合格证。
(2)具有学士、硕士等学历或具有讲师任职资格。
(3)学士、硕士毕业生及未在大学任过教的硕士、博士毕业生至少要经过一遍助教(包括听课、辅导等)任务后,才具有申报独立开课资格。
2、申报手续
青年教师符合申报开课资格后,由教研室组织安排试讲,经教研室以"背靠背"形式讨论听课教师填写试讲质量评价表,确认效果良好,由教研室主任批准并填写青年教师首次开课申请表,交部备案,报教务处审核。
3、授课要求
(l)青年教师首次开课,必须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指导,一般以开小班课为宜。
(2)按照所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并掌握教材及有关教学参考资料,应有足够的知识储备量。
(3)熟悉所开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手段,开课前必须写出所开课程三分之二的教案,交指导教师审阅。
(4)授课期间,应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认真讲课。
(5)授课期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听取学生反映,主动了解授课效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6)严格执行教务管理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严禁随意调课,对学生既要热情帮助,又敢于严格要求。
4、考核
(1)对青年教师首次开课必须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分成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或不适合搞教学工作)。考核不能通过者暂停开课一学期,作好重新开课准备,重新办理申报开课手续,若再次开课考核不通过者调离教学岗位。
(2)考核工作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并听取"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作出考核结论,经部主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5、说明
(1)对首次开课的青年教师,教研室和指导老师应热情关心,定期听课,了解课堂效果、学生反映,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2)首次为选修课开课的青年教师参照本规定课程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