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指标 |
主要观测点及评估内容 |
分值分配 |
得分 |
条件保障(15分) |
训练场馆设施 |
具有专门的训练场馆设施,能够保障高水平运动队训练需要。 |
4 |
4 |
训练辅助设施 |
辅助训练设备齐全、完善,能够保障运动员身体健康、运动恢复、医务监督的需要。 |
4 |
4 |
经费投入 |
年度经费预算稳定,数额充足,能够满足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需要;人均经费额数达1.5万/人/年。 |
7 |
7 |
教学与训练效果(50分) |
教学效果 |
高水平运动员遵守校纪校规,学习认真、作风良好,在学校中享有很好的声誉,获得各种奖项(优秀学生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学金等);高水平运动员达到95%的毕业率、85%学士学位获得率;有保送研究生的相关办法并能达到一定升学比例。 |
5 |
5 |
参赛情况 |
近四年曾1次以上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以上比赛(包括奥运会、世界大运会及国内外各单项比赛)(10分)。近四年曾2次以上参加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组织的体育比赛(8分)。近四年曾3次以上参加省级大学生体育比赛(6分)。近四年曾2次以下参加省级大学生体育比赛或市级大学生体育比赛(4分)。 |
10 |
8 |
比赛成绩 |
奥运会、世界大运会、全国运动会取得前8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取得前3名及国内外各单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和名次(35分-31分)。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取得前8名及全国大学生单项体协比赛取得前3名(30分-26分)。省级大学生运动会取得前8名及省级大学生单项体协比赛取得前3名(25分-21分)。省级大学生单项体协比赛取得前8名(20分)。地市级比赛中取得前8名(10分)。 |
35 |
30 |
学校群体工作状况
(10分)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100%,合格率85%以上,每年按要求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如测试率为90%以下,合格率为70%以下,该项则得1分)。 |
5 |
5 |
学生群体性课外体育竞赛 |
早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竞赛形成制度,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有力,学生体育俱乐部和学生体育协会覆盖面广,学生参与率高。 |
5 |
5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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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