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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二届学生阳光体育节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9-04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9-17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二届学生阳光体育节的通知
苏教体艺〔2012〕24号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民健身条例》、《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继续推动全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广泛深入开展,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广大中小学生课余体育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决定于2012年11月下旬在苏州市举办江苏省第二届学生阳光体育节。希望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按照竞赛规程,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层层选拔等各项工作,积极组队参加比赛。
  附件:
江苏省第二届学生阳光体育节总规程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体育局
             2012年9月
3日